近日,江永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一起面包车非法运载45罐液化气,及时消除了“一颗移动不定时炸弹”,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二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午间勤务巡逻时,发现一台粤T5**13预警报废车辆,随后在粗石江液化气站将其拦停。民警检查发现,该车不仅为报废车辆,座位上还满满当当堆放了45个液化气罐,每瓶均重12公斤。民警通过进一步核实,驾驶员饶某于2023年12月份来多次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桂CB7**V)上路行驶。
目前,饶某因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使用套牌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5700元,驾驶证记12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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