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居民申某某在其住所内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28条第(四)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规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申某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居民申某某在其住所内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28条第(四)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规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申某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好文章,值得点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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