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江永县鹏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永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永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0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9处罚内容给予江永县鹏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损坏消防设施
违法事实损坏消防设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机关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125MB1E53115X数据来源单位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125MB1E53115X
参与评论
登陆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