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管理工作,为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在使用单位内部建立一个完整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而又密切配合的管理体系和组织保证体系,才能全面实现压力管道的安全可靠运行。
管理机构
城镇燃气主管单位要建立燃气管道管理网络,建立有权威的燃气管道管理工作领导体系,健全公司(城镇燃气经营部门)、所(城镇燃气管道运营部门)、车间与班组(城镇燃气运行操作部门)垂直的管理体系,公司及分公司要配备一名副经理和一名副总工程师分管燃气管道管理工作。各所配备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员负责本所燃气管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外部检验,各班组配备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认可的操作人员负责压力管道的操作,从而形成一个燃气管道管理网,对本单位的燃气管道负责。
有条件的使用单位,要成立燃气管道(可与压力容器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委员会,由设计、工程、供应、使用、维修、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燃气管道技术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加强燃气管道全过程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协调监督,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讨论,做出决策。
城镇燃气公司也可根据条件组建自己的燃气管道检验组、站、所,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证,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检验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国家颁布的有关压力管道的法规,开展定期检验、安装检修工程验收、腐蚀监测等检验工作。
为保证燃气管道日常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燃气公司应设置专门负责燃气管道管理的职能机构,代表公司行使燃气管道的管理职责。公司管理职能部门与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别如下:
(一)燃气管道管理职能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
2)参与燃气管道施工的中间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监督燃气管道的运行和维护,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根据燃气管道的检验周期,组织编制年度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检验工作;
5)负责组织燃气管道的改造、修理、检验、评定及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6)负责燃气管道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7)组织燃气管道隐患、缺陷的查找以及整改工作,参加燃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每年向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送当年定期检验计划执行情况以及管道存在的缺陷、下一年度的定期检验计划和工作要点;
9)负责组织对燃气管道的检验人员、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10)编制燃气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二)燃气管道运营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燃气管道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2)制定有关工艺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操作人员通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证上岗操作的制度;
4)制定并严格执行燃气管道巡回检查制度;
5)编制并上报本部门的燃气管道年度检验计划、大修理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6)负责本单位燃气管道的运营、管理和维护;
7)参与燃气管道工程的竣工验收;
8)参与燃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