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燃气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巨大损失,引起了社会和公众的不满。
据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全国(不含港澳台)共发生燃气事故544起,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71人,受伤412人,特别是2021年6月13日发生的十堰天然气爆炸,造成25人死亡,伤害138人(含重伤37人)。事发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发出指示,要求深入调查,认真处理,吸取教训,防止再犯。今年1月,湖北省公布调查结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包括11名省级管理干部在内的34名公职人员被撤职开除。
此后,全国各地纷纷展开了大规模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在这一背景下,大连火灾仍是8死5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民众意见极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这次事故暴露了一些管理人员的麻痹思想,要抓典型,要用重典。
在三令五申中,要深入反思和纠正安全生产中的不足,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一些基层管理人员思想麻痹,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够,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也成为燃气爆炸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俗话说,治乱必治,严、重、重,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态度,更是倒逼责任落实,行动执行到位,认识到位,确保各地引以为戒!
第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治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长治久安的首要任务。
伴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膨胀,许多城市基础设施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并出现超负荷运转,导致城市运行系统日趋复杂,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加,如井盖“吃人”、供暖爆管、“看海”、“看气”等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屡见不鲜。
因此,大力整治燃气安全问题只是党和政府着力提高公共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之一,未来,对包括城市综合管廊、公共交通、应急通讯在内的城市生命线工程的精细化管理改革也将逐步深入实施。
总而言之,燃气节能、环保、经济性高等特点使得燃气逐渐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主要能源,但燃气还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我国的燃气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平稳运行。燃气的安全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因此,燃气公用企业要建立规范的设施安全管理问题,加强对设施和危险源的监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事故演练,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升燃气公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在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燃气的使用要求,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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